服務商標是否侵權如何界定?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9-01 19:55:55
服務商標,也稱為服務標記、勞務標志等,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志。例如提供餐飲服務的“海底撈”等。
服務商標在實際中界定是否侵權,主要判斷以下幾點:
1、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的;
2、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將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服務名稱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務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務商標標識的;上述行為主要是指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該服務行業所使用的、帶有他人服務商標標識的物品(如餐飲業的餐具等);
4、利用廣告、宣傳媒介或者其他引導消費的手段,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5、故意為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工具、輔助設備、服務人員、介紹客戶(消費者)等便利條件的;或者為侵權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帶有服務商標標識的物品等便利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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